“红读”活动

2009年红读活动测评办法

  • 发布时间:20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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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衡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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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红读活动测评办法

一、           奖项设置:

1、组织奖奖项设置:设组织奖6名

2、比赛奖奖项设置:表演赛设金奖3名;银奖4名;铜奖5名

                   征文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征文指导奖10名

二、           评奖标准:

1、组织奖评奖标准:

主要从各县市区发文情况;组织开展初赛及选拔赛情况;资料上报情况;各项比赛成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比赛评奖标准:分别见测评细则

三、表演赛测评细则

(一)测评方法:

比赛内容分规定篇目和自创篇目两部分,采用一次登台表演形式,比赛时间为10分钟内,参赛代表队人数为6人之内,不分中小学组。评分采用10分制,由五位专家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计分并当场亮分,统分人员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最后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根据得分高低评定奖项。

(二)评分标准:

 

内容

表达

(5分)

(1)朗诵内容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突出主题 ,健康向上 ,思想性强   (2分)

(2)语音标准,吐字清晰,表达自然流畅 (1分)

(3)感情真挚饱满,语调处理到位,节奏把握得当(1分)

(4)能正确把握文章内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1分)

表演

(3分)

(1)衣着得体,与朗诵内容相协调(1分)

 (2)手势、表情等态势语言表达合理(1分)

(3)表演与朗诵融为一体(1分)

形式

(2分)

(1)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特色的形式朗诵,表演者使用的诠释方式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1分)

(2)音乐选择意境、节奏协调,道具使用有创意(1分)

备注:超过比赛时间扣0.5分;超过参赛人员扣0.5分;使用前期配音录制进行参赛将取消参赛代表队评奖资格。

 

三、           征文比赛测评细则

(一)测评办法:组织专家评委对参加表演赛中自创篇目内容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不分中小学组。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得分高低评定奖项。

(二)征文评分标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中心思想突出 30分

2.标题有新意,有内涵,简洁 5分

3.内容丰富、充分,紧扣要求 30分

4.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详略得当,有一定的写作技巧 20分

5.语言优美,文笔流畅 10分

6.无错别字 5分

 

市红读活动办公室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