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警示
小明、小亮和文文是某市小学五年级的同班同学,他们约好,暑假一起到郊外游玩。在游玩过程中他们发现远处高压线上停着许多麻雀在唧唧喳喳欢快地叫唤。这时,手痒痒的小明从地上检了一块小石头,用力投向麻雀。石块一下子击中了高压线,麻雀们见状吓得全部飞走了。小亮说:“明明,你也太厉害了,那么高的电线你都能打中。”三个人不由分说,一起开始了“打靶比赛”,看谁击中电线的次数多。三人连续不断地将石块抛向空中的电线。由于电线杆竖立在一堵围墙外面,因此围墙外面地上的视线被挡,几个孩子不清楚是否有行人从围墙外面的电线下走过。
在他们三人投石比赛过程中,小学生兰兰从外婆家回来路过此地,从天而降的一块恰巧击中了兰兰的头部,兰兰痛得大哭。听到哭声,不知怎么回事的小明三人绕过围墙,来到兰兰身边,发现兰兰头部受伤,不断地流血。他们问兰兰是怎么回事,兰兰告诉他们,刚才忽然从天上落下石块,击伤了她的头。这时,小明他们才意识到自已闯了祸。
兰兰的头骨受伤,花去了很多医疗费,在责任承担的问题上,小明、小亮、及文文三位家长有不同的看法。小明的家长认为自己可以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小亮的家长认为如果是被小亮抛出的石块击中的,会承担全部责任;文文的家长则认为责任肯定是有的,但说不清楚该承担多少责任。那水落石出兰兰受伤,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本案涉及到共同危险行为的侵权责任。小明、小亮和文文三人共同抛石块击电线的行为,导致兰兰受伤,但又无法确认到底是谁抛出的石块击伤兰兰的。共同危险行李具有下列几个特征;行为主体为多数人,行为有共同的过失,行为具有危险性,加害主体不明确。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危险行为都是加害人,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对于兰兰的受伤赔偿,兰兰的父母可以要求小明、小亮和文文三家各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也可以向任何一家要求承担全部责任。已承担全部责任的一家,可以向其他两家追偿相应的责任份额。
——《家庭教育》 2007年第五期 期刊外借处